宜昌一批较新规划出炉!涉及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巴王店片区

搜狐焦点宜昌站 2020-12-03 08: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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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关于《宜昌市B-DJ02编制单元(巴王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公告。

11月30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关于《宜昌市B-DJ02编制单元(巴王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公告。

为推动宜昌市城市发展、强化生态保护、加强规划管理,响应“高质量发展”总体理念下片区发展诉求,特编制《宜昌市B-DJ02编制单元(巴王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本规划”),为片区的规划管理、建设发展和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依据。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截止至2020年12月29日。

 一、 规划范围 

本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现状高压廊道、南至点军大道、西至宜万铁路、北至现状高压廊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6平方公里。

 二、 规划原则 

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原则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保护,依托规划范围内的生态资源优势,突出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山体公园、建设休闲服务设施,提升区域整体城市形象,着力打造生态型城市片区,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开发强度分区、交通体系,促进土地资源利用高效集约化,按照海绵城市、低碳城市的理念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区域整合、功能互动原则

落实上层次规划、政策对本地区的指导要求,整合现有规划,在区域框架下,统筹协调城市发展空间互动的关系,统筹协调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统筹协调产业发展、商业服务、综合居住等功能之间的关系。

以人为本、特色营造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片区现状和发展需求为基础,合理布局各类服务设施。因地制宜,修复自然环境,营造开敞空间,打造极具活力和亲和力的服务性片区。

近远结合、可实施可操作原则

充分考虑现状与方案的经济性,协调近期的利益诉求和长远发展,严格控制好土地开发时序和强度,增强规划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片区的有序发展。

 三、 规划性质 

1、以人为本、独具特色的教育科研基地。

2、尺度适宜、设施齐备的生态居住社区。

 四、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结构

本规划形成“一心、四片、一轴、一带、多廊”的空间结构,具体为:

“一心”:综合服务中心;

“四片”:综合居住片,高等教育片,综合教育片以及生态康养片;

“一轴”:点军大道空间发展轴。

“一带”:姜诗溪生态景观带;

“多廊”:多条城市绿化通廊。

 用地规划

规划城乡用地面积605.6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491.75公顷,占城乡用地的81.19%,非建设用地113.91公顷,占城乡用地的18.81%。

城乡用地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和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全部为城市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90.89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为81.05%;区域交通设施用地主要为铁路用地(即宜万铁路),总用地面积为0.86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为0.14%。

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和农林用地。其中水域主要为姜诗溪、童家冲水库、小冲子水库和部分沟渠,用地面积为12.44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为2.05%;农林用地主要为山体,用地面积为101.47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为16.75%。

➤城市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的用地面积为105.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1.50%,主要位于点军大道、牌坊坡路、山前路和南站路围合区域。其中服务设施用地(R22)为2.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5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为214.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3.72%,主要分布于山前路、巴王店一路沿线及童家冲水库周边,包括行政办公、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为16.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27%,主要分布于姜诗溪、韩家坝路、江南二路和牌坊坡路沿线。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13.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76%;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为0.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0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2.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43%。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为73.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5.07%。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70.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4.29%;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3.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78%。

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为2.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55%,主要分布于规划片区西侧和北侧。其中供应设施用地面积为0.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0.12%;环境设施用地面积为0.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13%;安全设施用地面积为1.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30%。

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的用地面积为78.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5.89%。其中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56.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1.50%,主要分布于姜诗溪、牌坊坡路和江南二路沿线以及童家冲水库周边;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21.5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39%,主要分布于山前路沿线。

11月30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西陵区城东大道商业和居住项目(吾悦广场)商业部分规划建筑方案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及《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宜昌新城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陵区城东大道商业和居住项目(吾悦广场)商业部分规划建筑方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为止。

项目方案总平面图

来源丨宜昌发布综合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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