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发展大道梅子垭商业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搜狐焦点宜昌站 2019-06-18 10: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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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我局应夷陵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编制了《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并于2019年6月14日经专家评审会通过。根据《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控规调整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

2019年6月,我局应夷陵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编制了《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并于2019年6月14日经专家评审会通过。根据《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控规调整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 2009 年 11 月由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复,该规划为片区的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夷陵区发展大道片区经多年的建设,居住项目相继建成,对公共设施的需求日趋强烈。发展大道片区 06 街区为规划的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且区域交通便捷,环境良好。为加快片区建设,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2019 年 6月,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提出对发展大道片区 06 街区的规划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二、 调整范围

(一)区域位置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夷陵区发展大道片区, 发展大道与东方大道交汇

处东北侧 。

(三)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发展大道片区 06 街区,为发展大道、东方大道、东城一路、中兴路围合的区域,调整范围总用地面积为 23.28 公顷(约 349亩)。

现状地形地貌

调整范围内现状地形大致成西南低、东北高的走向。西侧场地较为平整,东侧、北侧为自然山体。现状地形较高点高程为 158 米,较低点高程约为 88.7 米,较大高差约 69.3 米。调整范围内沿发展大道道路红线有一条 3.5-4 米的梅子垭水库泄洪水渠。

现状用地与建筑

调整范围内现状场地无建构筑物。

现状道路

调整范围南侧为城市主干路东方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36 米,为双- 5 -向 6 车道,道路断面为 1 块板;调整范围西侧为城市主干路发展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60 米,为双向 6 车道和 2 条辅道,道路断面为 3 块板。

调整范围中部发展大道一侧现状有连接市民广场的地下通道。

周边建设项目

调整范围外南侧为在建的国宾一号、鸿坤花语墅和万科理想城住宅小区,西侧为夷陵区市民中心、广场和东方大厦,北侧为在建的新都汇住宅小区。

相关规划 要求

(一)《宜昌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 (2013-2020 ) 》该规划发展大道与东方大道交汇处为片区级商业中心。

《宜昌市夷陵区 发展大道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1、片区规划概况

发展大道片区强调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自然山水格局,规划为自然山水型生态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509.67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45.63 公顷,规划居住人口 7.5 万人。

2、调整范围规划情况

发展大道片区用地形成“一心两片”的空间结构,本次调整范围位于该片区规划布局的商务办公中心区,以金融和商务办公为主,打造总部经济园区。

调整范围内规划的公共设施主要为:06-01 地块规划设置居民健身设施;06-06 地块规划为广场用地,用地面积为 0.78 公顷;06-06 地块规划为文化娱乐用地,设置文化活动中心、影剧院和公共厕所;06-10 地块规划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为 1.0 公顷,设置 110KV 变电站。

调整主要内容

(一)道路调整

根据东方大道建设情况,对其道路红线进行修正,道路红线宽度由36 米更新为 40 米;同时根据规划的东方大道与发展大道菱形立交,修正道路交叉口线形。

为加强发展大道市民广场两侧的人行交通联系,根据现状情况,规划设置地下通道,连接发展大道两侧市民广场。

将原控规中 06-09、06-010 地块的 1.05 公顷用地的用地性质由非市属行政办公用地(C12)、供电用地(U12)调整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B1/B2)(下图红色虚线范围内红色地块),地块编号调整为 06-10。

容积率、建筑密度与绿地率

调整后 06-08 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 70%,绿地率不小于 5%,其建筑密度、绿地率不满足现行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但是考虑到该地块的功能定位,参照同类项目建设经验,可适当提高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以满足该区域居民对大型商业中心的需求。06-10 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2,建筑密度不大于 40%,绿地率不小于 20%,满足现行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建筑限高

调整后 06-08、06-10 地块的建筑限高 24 米。规划方案布局应结合现状地形地貌、周边建筑,塑造良好的天际轮廓线。

本次控规调整结论如下:

1、为推动城市发展,完善片区功能,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需要对部分用地进行规划调整。

2、本次调整从该片区功能定位和实际建设需求出发,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 调整用地布局与用地性质,落实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对该片区的空间结构影响不大。

3、根据调整范围内用地功能定位,增设社会公共停车场、预留地下通道、增加城市支路,提高路网密度,加强交通微循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4、本次调整确保调整范围内建设、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类型不变,经因城市道路调整导致文化设施用地、供电设施用地略有减少,能够满足服务需求。

5、调整后 06-08 地块的建筑密度、绿地率不满足现行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但是考虑到该地块的功能定位,参照同类项目建设经验,可适当提高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以满足该区域居民对大型商业中心的需求。

6、规划方案布局应结合现状地形地貌、周边建筑,塑造良好的天际轮廓线。

7、通过测算,调整后给水、污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需求变化不大,原控规中市政工程设施能够满足要求。

来源: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NEW宜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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