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东巴陡山片区城市规划出炉,霸气鸟瞰图来袭!

搜狐焦点宜昌站 2018-12-05 08: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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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宜昌市规划局启动了《宜昌市B-WJ04、B-WJ05及B-WJ06编制单元(巴陡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程序,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为保障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

2018年8月,宜昌市规划局启动了《宜昌市B-WJ04、B-WJ05及B-WJ06编制单元(巴陡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程序,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为保障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0日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 直接在宜昌发布规划相应内容下方留言;

2.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9号宜昌市规划局;

  规 划 范 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港窑路、西至桔乡路、南至合益路、东至周家咀水库,规划总用地面积11.83 平方公里。

规划区位位于西陵区、伍家岗区、夷陵区(龙泉)交界处。

规划片区性质

 城市绿楔廊道控制区 落实绿楔管控要求,突出生态保护,构筑山在城中框架。 

 城市绿色发展示范区  融旅游休闲、养生健体、生态居住、便捷交通于一体。 

城市综合配套服务区  配套专业市场、殡葬、养老、公交场站、供水、供电等服务设施。

整体鸟瞰意向图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结构

本规划形成“一轴四带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 :城市绿楔生态发展轴

 “四带”:高铁景观控制带,峡州大道景观控制带,三峡快速路景观控制带以及港窑路景观控制带

 “四区”:城市综合配套服务区,城市殡葬服务区,城市文旅休闲区以及周家咀生态居住区

城市文旅休闲区意向图

用地规划

规划城乡用地面积 1182.77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589.60 公顷,占城乡用地的 49.85%,非建设用地 593.17 公顷,占城乡用地的 50.15%。 

 城乡用地 

(1)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和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为 560.81 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为47.41%;区域交通设施用地主要为铁路用地,总用地面积为 2.27 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为 0.19%;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 19.21 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为 1.62%。 

(2)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和农林用地。其中水域主要为巴陡山水库、黑虎山水库、土门河和沟渠,用地面积为 20.52 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为 1.73%;农林用地主要为山体,用地面积为 579.96 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为49.03%。 

 城市建设用地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位于中南路、听涛路沿线以及峡州大道东北侧,总用地面积为 132.7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23.7%。其中服务设施用地(R22)为 0.6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0.11%。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为 32.4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5.78%,主要分布于李梅路和中南路沿线。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 1.7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0.32%;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 0.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0.17%;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 23.9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4.26%;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 0.3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0.06%;社会福利用地面积为 5.4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97%。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为 93.4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16.67%,主要分布于巴陡山水库周边、桔乡路及李家台二路沿线。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 88.6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15.81%;娱乐康体用地面积为 4.5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0.81%;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为 0.2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0.05%。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 13.4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2.4%,主要分布于听涛横路及朝阳路沿线。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为 166.1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29.62%。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 137.2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24.46%;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 28.9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5.15%。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的用地面积为 7.0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26%,主要分布在中南一路及李家台路沿线。其中供应设施用地面积为4.0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 0.73%;环境设施用地面积为 0.7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0.13%;安全设施用地面积为 2.2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40%。 

(7)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的用地面积为 100.3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7.88%。其中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 56.6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0.1%,主要分布在巴陡山水库周边、土门河及主次干路沿线;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 42.7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7.6%,主要分布在铁路及三峡快速路沿线;广场用地面积为 0.8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0.16%,主要分布在双河路与李家台二路交叉处。 

(8)发展备用地 

规划的发展备用地的用地面积为 15.2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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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发布、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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